平庄煤业白音华公司重型平板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白音华公司重型平板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8131,招标人为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本次购置的 1台重型平板车主要用于露天矿100-150吨级履带式设备的载运工作,道路条件相对较差,目前最大开采深度为240米,最大纵坡为8%;投标人须提供可在-38.6℃—+37.4℃温度范围内正常作业的设备;投标人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招标人进行设备试运和调试,并负责解决设备在试运行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及性能方面的问题;投标人须在设备验收前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车安全性能的检验。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重型平板拖车 | 额定载重 ≥150吨 | 台 | 1 | 含牵引车头 |
2.1.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1.3交货地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镇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额定载重能力≥150t重型平板车的供货或销售的合同业绩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未体现上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等其他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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