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稻香湖生产园区西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7 年度稻香湖生产园区西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稻香湖生产园区西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ZH240197/02)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 东区和西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两个项目各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即两个项目分别评审,优先评审西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西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东区餐饮服务评审。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2.13 2021 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为央企或金融行业客户提供过食堂餐饮服务的案例。客户范围为2023年国资委管理央企名录及2023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中包含的中央企业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金融行业公司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
2.14 2021 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满足日均1000人规模及以上,或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食堂餐饮服务案例。
2.15 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至今未发生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事故。餐饮服务团队人员满足采购需求中相应的岗位技能或认证要求,满足安全健康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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