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通信劳务分包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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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年通信劳务分包商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年通信劳务分包商框架招标,(项目编号:JRD-01-GC2024083 ) 已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年通信劳务分包商框架招标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950 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项目 分级 : 一级
(七)项目分类: 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 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8月 31日(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为实际签订的框架合同日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八)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本次招标共 1个标的,合计4个标包,共4家入围单位,每家单位最多能中一个标包。如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人项目进度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集团分包商评价备案管理办法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由同一标的内其他中标人承接后续业务。
注:各工种工日单价如下:
安装辅助工 530元/天
调试辅助工 683元/天
特种辅助工 683元/天
其它辅助工 376元/天
注: 安全生产工器具由总包单位提供。
(二) 招标范围: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协助按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 2)协助完成通信工程光缆敷设,成端,测试;
( 3)协助完成通信设备拆除,安装及调试、通信模块更换及调试、二次电源检修及电池更换、自动化终端维护、维修等;
( 4)协助完成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跨越河道、公路、铁路等手续办理等工作、电子化台账录入及相关手续资料;
( 5)协助项目部、材料站的建设及所有业主、总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的装卸、运输清点、保管及转移工作,旧物资退回物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 6)协助完成通信部分材料送检、设备相关资料的收集;
( 7)协助完成通信劳务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 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 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 。
( 六 ) 结算方式: 本项目 结算 价按实结算,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为 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各工种人工单价×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X%)×人数×出工天数。
( 七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框架采购有效期为 2 年,即协议签订之日至 202 6 年 8 月 31 日。 如本次中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可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八)相关要求:
人员要求
( 1) 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 “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 详见附件 《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
其他 要求
( 1) 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 执行。
(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 9 % ,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
(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 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 5 )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 详见附件 )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 6 )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 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
( 7 )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 8 )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 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0.1‰向 总承包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 总承包方 支付合同价款 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 总承包方 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9 )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 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 总承包 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 中标人 除应按 总承包 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 10%向 总承包 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 总承包 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10 ) 中标人经查实 对 承接业务 进行违法转 分 包的, 中标人 应按合同价款的 10%向 总承包 方支付违约金, 中标人 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 总承包 方有权责成 中标人 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 总承包 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 中标人 自身的损失,均由 中标人 负责。如 中标人 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 总承包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中标人 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11) 中标人应配备充足劳务人员,响应时间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开展紧急任务时, 在接到采购人 任务通知后,须在 6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因中标人原因,影响了项目进度,采购人有权就所造成的损失向中标人追偿。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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