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地区(含远程银行兰州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 年兰州地区(含远程银行兰州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240067/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兰州地区(含远程银行兰州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为更好地向省分行本部、兰州地区二级行及远程银行中心兰州分中心提供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设备运行维修、会议服务、食堂服务、车辆服务、综合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服务期限:省分行本部为20个月(2025年1月1日-2026年8月31日),其他机构均为2年(2024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五、服务地点:各机构本部及二级分行机构所辖各网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预算:本项目服务期内总预算不超过2942.00万元。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服务区域不同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确定中标人及备选中标人各1家。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标段数量,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兼中兼得两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号 | 服务区域 |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一标段 | 省分行本部、省分行营业部 | 618.44 |
2 | 二标段 | 远程银行中心兰州分中心、兰州电力支行、兰州安宁支行 | 844.31 |
3 | 三标段 | 兰州城关支行、兰州铁路支行 | 765.88 |
4 | 四标段 | 兰州西固支行、兰州金城支行、兰州新区支行 | 713.28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需求。
2. 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合法有效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 须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承诺函)
4. 须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五日内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5.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承诺函)
6. 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承诺函)
7. 须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承诺函)
8. 须经系统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建设银行禁用、退出名单且不处于解除禁用、退出处理的名单中。通过系统查询不存在影响项目执行的负面信息、处罚以及其他风险事项,不存在影响招标活动平公正的事项。
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10. 须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份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11. 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需提供承诺函)
12. 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 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14. 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5. 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声明及涉税情况告知函。
16. 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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