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对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投标。
一、 项目编号:ZZ0240404(系统编号:GD240300/01)
二、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贷款辅助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 2家中标人,为建行广东省分行辖内20家二级分行指定的个人贷款中心提供个人贷款业务辅助管理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信息录入、合同制作、信息采集、个人贷款业务(含公积金)抵押登记办理。(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 预算金额: 2800万元(含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3. 服务地点:下辖 20家二级分行指定个人贷款中心。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个月。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须具备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1个金融机构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清晰可见合同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等内容。
4.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与建设银行过往外包服务项目中,从未出现过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中投标人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5. 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归属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外包服务项目中,未被列入业主单位禁入名单/黑名单。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6.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可分包。 (提供资格声明函)
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资格声明函,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0.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11.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12.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13.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4.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15.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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