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辖物业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办公室管辖物业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就 办公室管辖物业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40090/01,招标编号:)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办公室管辖物业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办公室管辖物业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服务内容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北京市及行业相关制度、规范等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相关外部审核)、技术交底等,能够按需配合现场踏勘、相关会议、答疑、技术支持、驻场服务等,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竣工图提交有关工作,非招标人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延误设计周期;能够协助相关单位办理项目行政审批等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指导施工;能够按需对办公设施、家具、软装潢装饰、室内陈设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按需足量提供项目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土建、水电、暖通等内容,能够按需提供重点部位不同角度效果图。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材料扫描件。
2.2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5 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6 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为的。
(2)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
(3)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7 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8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9 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具备单项建设工程投资额4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2.10 申请人具备满足资质要求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申请人后续拟派人员满足同等资质条件。本项目对人员的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各专业工程师
建筑、装饰、给排水、暖通、结构、电气、消防、概预算:各至少1人。
(3)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承诺,各专业工程师应熟悉北京市数字化审图要求及相关操作。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工程师不得兼任,各专业工程师之间不得兼任。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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