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源电站2台机组调速器电气部分自主可控改造项目公告
三峡电源电站2台机组调速器电气部分自主可控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5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电源电站2台机组调速器电气部分自主可控改造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依据三峡电站自主可控改造计划安排,拟对三峡电源电站2台50MW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电气部分(含调速器电气控制系统以及调速器液压控制系统)进行自主可控改造。
2.2招标范围
三峡电源电站2台机组调速器电气部分自主可控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三峡电源电站2台机组调速系统电气控制柜整体更换、调速系统液压控制柜整体更换、调速器中转端子箱更换、自动化元件及电缆更换、部分机械液压部件更换,包括系统软硬件设计、设备及材料等采购、设备出厂调试、现场安装及试验、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3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2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其中,单台机组改造工期不超过40日历天(不包含有水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提供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控制盘柜出厂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施工部分允许分包,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版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单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5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或主配压阀阀芯直径80mm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无。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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