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融园永昌项目和合肥御宁道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三次)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融园永昌项目和合肥御宁道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三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南京融园永昌项目和合肥御宁道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三次)(编号:gkbz202408190003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南京融园永昌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 | 01包-南京融园永昌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 | 1 | 项 |
合肥御宁道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 | 02包-合肥御宁道项目招商渠道服务采购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一年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比质比价文件要求 。
其他: ①为了提高采购人在营产业南京融园永昌项目出租率及拟投资类项目预招商和合肥御宁道项目招商率,在南京、合肥属地化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拟采用一般招商代理的原则,选定招商代理机构配合项目招商工作。分别选定2家业务水平高,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且在南京市鼓楼区和合肥市包河区当地有优质丰富的企业资源,协助采购人招商。采购人将结合现有招商团队资源储备情况确定下一步招商计划。以所有成交人的最低响应报价为成交价。拟按在营产业项目区域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拟选定2家招商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一年。②最高限价:佣金系数(倍数)不超150%倍(含税),01包约350000元(含税),02包约450000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必须是1%的整数倍,否则将向下修正为1%的整数倍,比如供应商报价为149.7%,则修正为149%。③各标包分别以所有成交人的最低响应报价为成交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非外资独资或控股。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5)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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