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新疆爆破公司红沙泉二矿2023年至2026年钻爆工程煤层机械破碎(单钩)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红沙泉二矿2023年至2026年钻爆工程煤层机械破碎(单钩)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GCYPL-FW-JG-02-2024-015)
一、招标条件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红沙泉二矿2023年至2026年钻爆工程煤层机械破碎(单钩)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工程进度款,招标人为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租赁设备用于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红沙泉二矿2023年至2026年钻爆工程煤层破碎施工。
2.2 项目概况:钻爆工程煤层施工总量为3350万m3,其中第一年为450万m3,第二年为1200万m3,第三年为1700万m3。预计使用机械破碎(单钩)设备进行破碎的原煤工程量为3015万m3,其中第一年为405万m3,第二年为1080万m3,第三年为1530万m3。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可采煤层的煤是特低~中灰、特低硫、特低~低磷、31号不粘煤为主,少量41号长焰煤的煤类,具有高热值、含油、大多气化指标较好等特点,是良好的工业动力发电、民用煤,也可作为气化用煤和化工用煤。
2.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为预估租赁期限)。
2.4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取人员+设备的租赁方式,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使用机械破碎(单钩)设备进行煤层破碎施工作业,并承担机械破碎设备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临时设施安拆费、通勤车及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出租方提供的设备、人员必须满足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达标要求。
①设备规格:3台单钩机械破碎设备,单钩机械破碎设备为不小于90吨级履带式液压挖掘机配裂土深度≥1.1m松土器的机械破碎设备(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设备生产日期在2021年1月以后。
②投标时提供设备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与中标后入场设备信息相符。
③新订购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与厂家到货承诺书,并按招标人通知要求时间进场。
④设备环保要求:满足政府和业主对大气、噪声、土壤等环保要求,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监管标准,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各类污染实现达标排放。
⑤设备安全要求:设备驾驶室需要加装钢制安全防护网,设备入场后由中标人为设备购买财产险、机械损坏险等保险并办理报备及验收手续,辅助作业车辆应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件和牌照。
⑥单钩机械破碎设备额定破碎效率满足现场需求,裂煤深度≥1.1m;每月检修时间不超过三天,保障双班制作业需求。
2.6其他:租赁期限结束、预估煤层破碎工程量施工完毕、合同期限内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2023年至2026年钻爆工程(二标段)项目建设方提前结束项目,任意一个条件达标该租赁合同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
3、安全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4、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机械设备租赁业务。
(二)专业要求
1、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具备相应的设备及设备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提供类似项目或矿山类施工项目上岗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设备相关证照和人员操作证件(特种设备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设备性能良好且承诺满足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7天;
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检查、现场管理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按照项目业主要求,投标人出租设备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