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海原县贾塘小学阶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海原县贾塘小学阶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1319
项目编号: NXFT-HYZC2024-028
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海原县贾塘小学阶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海原县贾塘小学阶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安装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查询记录。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 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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