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二、三、七标段医疗设备采购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1309
项目编号: NXBFHJ-HYX20240808
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二、三、七标段医疗设备采购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33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34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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