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框架二次寻源竞争性谈判谈判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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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框架二次寻源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ZTBJGCJ-WS2024-180
致: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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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混凝土拌合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中铁北京
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现邀请你单位进行框架二次寻源竞争性谈判。 -
谈判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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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
竞标人资格要求
4.1混凝土拌合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竞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
准,竞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生产能力要求:竞标人为生产商需具有与投标物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2—2024年内任一年的设备出场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一个投标设备的
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
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
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其他要求:(1)、竞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4.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须为中国中铁2023-2024年度通用施工设备招募供应商名录内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4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IP、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谈判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谈判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谈判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竞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竞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设备采购且在限制期内。竞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竞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竞标人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竞标承诺一致;本
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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