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芯手持智能POS(安卓操作系统)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芯手持智能POS(安卓操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40143/01,招标编号:/1)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国芯手持智能POS(安卓操作系统)。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4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2年。中国建设银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申请人承诺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商,如最终中标本项目,由申请人和建设银行直接签署采购合同并供货、结算。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1 申请人承诺拟投标产品型号与后续测试及投标环节保持一致。
2.12 申请人近五年具备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名单为准)总行之一的智能POS销售案例经验。证明材料为在2019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合同或框架协议。
2.13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当前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中产品生产者/制造商为申请人,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14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当前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其中企业名称为申请人,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15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当前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其中申请单位或生产企业为申请人,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16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办公室颁发的当前有效的中国银联支付终端设备安全认证证书, 其中企业名称为申请人,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17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其中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名称与申请人一致,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18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Payment Card Industry(PCI)Security Standards Council颁发的当前有效的PCI PIN Transaction Security Testing Program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19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银行卡检测中心颁发的当前有效的PBOC2018借记/贷记终端Level1检测报告,其中委托单位与申请人一致,样品名称与拟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2.20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银行卡检测中心颁发的当前有效的PBOC2018借记/贷记终端Level2检测报告,其中委托单位与申请人一致,样品名称与拟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2.21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银行卡检测中心颁发的当前有效的PBOC2018非接触IC卡支付终端通讯协议测试检测报告,其中委托单位与申请人一致,样品名称与拟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2.22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银行卡检测中心颁发的当前有效的PBOC2018非接触IC卡支付终端应用测试检测报告,其中委托单位与申请人一致,样品名称与拟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2.23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EMVCo颁发的当前有效的Contact Terminal Level1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24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EMVCo颁发的当前有效的Contact Terminal Level2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25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EMVCo颁发的当前有效的Contactless Terminal Level1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26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Visa颁发的当前有效的Visa Contactless Payment Specification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27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Mastercard颁发的当前有效的Mastercard Contactless Reader Vendor Product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28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JCB颁发的当前有效的JCB Contactless IC Terminal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29 申请人拟投标产品整机具备American Express颁发的当前有效的Expresspay证书,其中产品型号与拟投标型号一致。
2.30 申请人承诺能够按照建设银行要求和计划安排参与产品选型测试工作。
2.31 申请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并登记备案。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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