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门山路1号修缮及华侨农场共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门山路1号修缮及华侨农场共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40号
项目名称: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门山路1号修缮及华侨农场共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70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7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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