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移动架车机大修项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沈阳动车段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 2024 年移动架车机大修项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YJCGS2024-082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 2024 年移动架车机大修项目业务外包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25T 电动架车机技术条件》( TB/T 1686-2000 )。
-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 维保条款:( 1 )设备存在设计缺陷,厂家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 2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 , 发生故障 , 由厂家进行免费维修及技术支持。( 3 )厂家须承担主要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的免费维修义务。在设备寿命期内,厂家应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支持和以优惠价格提供备件。( 4 )质量保证期内须进行整机、部件或软件系统升级,应由厂家免费负责。( 5 )厂家须提供易损件易耗件、主要零部件等详细清单、建议单价及供应商。
- 售后服务及要求: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厂家免费负责。厂家自接到服务通知开始, 2 小时内需做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厂家应在 12 小时内达到用户现场排查故障。
-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沈阳动车段移动架车机大修技 术规格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沈阳动车段既有移动架车机设备大修,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须满足沈阳动车段配属的动车组架车检修作业要求,投标方应在标书中应详细阐述大修范围、作业流程和方式、技术参数等。
二、设备清单
三、基本要求
3.1对沈阳动车段既有移动架车机设备进行大修,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维修,对关键器件及老化、不良部件进行更换,确保系统技术状态达到出厂标准。
3.2设备大修后移动架车机设备按招标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3.3中标方对既有移动架车机设备进行大修,须保障不破坏既有系统设备主体结构,不改变既有设备功能特点,软件及接口须与既有移动架车机设备一致。
3.4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与最终提供的设备及设备配件保持完全一致,否则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3.5所有条款均需实质响应,不得以“响应”、“完全响应”等字眼简单表述,须做出全面深入的实质性响应描述,严禁以“复制粘贴”等方式照抄照搬招标文件原文内容。
3.6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大修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四、大修技术要求
4.1沈阳动车段移动式架车机设备大修范围及标准按下表执行:
以上为大修的范围和标准,大修时须提供具体的更换或检修的配件数量和详细规格型号,更换配件须确保兼容性 ,但不局限于以上部件,在实际分解过程中发现的性能不良部件或易损件包括小零件均在更换范围内。
4.2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具备动车段检修库内8辆短编组CRH380B、CRH5A、CR400BF平台列车在不解编状态下的整体同步架车检修作业或单节车体的独立架车检修作业功能,满足CRH380B、CRH5A、CR400BF平台动车组三、四级修检修规程需求。
4.3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具备单机本地控制模式,可以使用本地手持控制器控制架车机动作;
4.4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具备单机远程控制模式,操作人员可以在架车机操作台处,远程控制架车机托头升降动作。
4.5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具有同步联动控制模式,操作人员可在架车机操作台处同时控制32台架车机同时升、降动作;
4.6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具备同步高差报警、自动停机功能,同步联动模式下,高差超过8mm时,架车机自动报警并自动停机。
4.7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能给查看各个架车机支撑住的报警信息。
4.8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具有拖头横向自动对位、复位功能。
4.9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按下一个急停按钮,架车机同步运行自动停止。
4.10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由障碍物报警时,架车机下降动作停止。
4.11大修后的移动架车机设备满足既有设备其余功能特点。
五、大修技术指标
设备完成大修后,须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5.1运用环境指标
环境温度: 0℃~+45℃;
海拔高度:不超过 3000m;
相对湿度:月平均不大于 90%,最高相对湿度不大于95%。
5.2技术参数
( 1)起重能力
每组起重能力 ≥68T(一组4台)
每台额定起重能力 ≥17T
( 2)托头距轨面位置最低700mm,最高2600mm
( 3)托头负载水平移动调整量±25mm
( 4)托头承接面摆动角度≤±6.5º
( 5)托架行程1900mm
( 6)升降速度300mm/min±10%(负载)
( 7)供电电源
交流三相五线制 380V±10%,频率50±1Hz,220kVA(8编组)
( 8)同步精度:整列任何2台不大于±4mm
( 9)噪声等级<70dB
六、技术文件
7.1大修竣工验收后3天内,提供1份使用说明书。
7.2大修竣工验收后3天内,提供1份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3大修竣工验收后3天内,提供1套与工程设计及运营维护管理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标准、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等,每套包括印刷版和电子版)。
7.4大修竣工验收后3天内,设备维护、保养(点检、巡检、小修)作业指导书,常见故障处理、应急处置方法。
7.5大修竣工后3天内,提供更改记录:包括检测、更换、升级配件清单,有限度要求的应记录检测数据,计量器具应附上检定合格证书;易损易耗件、关键配件清单;设备安装试运验收交接单;现场培训记录;校验单等。
7.6以上所有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等应采用中文,提供电子版资料一份,同时以上所有资料提供按照科学技术档案装订的纸质版档案两份。
七、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由中标方负责培训该设备的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
八、最终验收
9.1在现场安装后,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代表按确认的安装试验标准进行安装验收,双方需到场参加和见证。
9.2中标方对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设备损坏事故以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9.3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招标方只负责验收,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工具、仪器、辅材及其它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对于改造更换下来的配件,全部交由招标方处置。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0.1自最终验收签字后,该设备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负责免费更换各方面有缺陷的设备,发生设备故障,由中标方进行免费维修;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售后技术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10.3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已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或存在缺陷,应由中标方赔偿。
10.4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所供设备的缺陷而在任一施工现场出现系统故障,则该有故障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系统故障恢复之后重新计算。
10.5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派技术人员给招标方人员技术支持以对提供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发生故障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12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免费处理。
10.6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已安装的设备存在缺陷,应由中标方赔偿。
十、包装及运输
中标方负责设备到厂前的包装及运输,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运输过程中因包装而引起的设备损坏,由中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 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 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 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 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标的物项目的维修业绩,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服务)合同及发票。 - 经营记录要求
(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3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 4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 5 )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 )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 7 )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以上内容( 1 )—( 3 )投标人提供截图,( 4 )—( 7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 、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平台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 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 6 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 , 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
文件 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 200 元人民币 (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 文件 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 8.2 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 不 予 退 还 。
支付完成后应到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 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 .2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8:00 时 起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 1 7 :00 时(北京时间) 止。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 10 转 8 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 ~ 周日( 8 时 - 18 时) - 3 购买招标文件 后 , 除招标人答疑、 补遗 时间截止日以前 以 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 比照《中国铁路总 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 铁总 物资 〔 2018 〕 171 号 ) 要求 , 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 1 分 / 次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年09月10日 9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平台首页 “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平台( )”等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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