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密封垫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1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密封垫片框架 所需 密封垫片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826-5399-9241-B1
2.项目内容: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密封垫片框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各种密封件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
其他非金属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3
无石棉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4
四氟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5
其他复合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6
石墨复合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7
非标非金属包覆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8
非标金属包覆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9
非标波齿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0
标准非金属包覆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1
标准金属包覆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2
标准波齿复合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3
其他金属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4
金属平垫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5
非标齿形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6
非标椭圆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7
非标八角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8
透镜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19
标准齿形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0
标准椭圆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1
标准八角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2
其他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3
非标基本型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4
非标带外环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5
非标带内环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6
非标内外环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7
标准基本型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8
标准带外环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29
标准带内环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30
标准内外环缠绕垫片
1.00
件
包1-密封垫片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具有有效期内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和评审(检查)机构(例如国家密封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基本型金属缠绕垫、带加强环型金属缠绕垫、金属环(齿形)垫)、非金属复合增强垫、金属波齿复合(组合)垫片、包覆垫片、非金属垫片
3.1.7 提供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资产负债率≤70%,2023年利润率不低于0。
3.1.8 近3年(指21、22、23年)在石油石化行业具有对应的垫片业绩每年至少10份不同企业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
3.1.9 投标商需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具备生产缠绕垫片的缠绕机、具备生产复合垫片的盘环机、具备生产非金属垫片的下料设备、具备生产金属环垫的车床、硬度仪,以上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开标前20日内的通过“今日水印相机”APP拍摄的以上设备照片,照片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经纬度内容。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转资证明或钢制铭牌。检测设备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证明
3.1.11 投标商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顺序和格式调整等任何修改,除要求上传标书内的商务报价以外,开标后投标商还需将EXCEL报价表提交招标中心。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执行。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1.13 投标人承诺对所供结余材料(产品完好未经使用且资料齐全)回购,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以上条款要求提供发票的,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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