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1273-1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填平补齐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招标公告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1273-1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填平补齐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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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1273-1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填平补齐项目】(WZ20240829-3809-9864-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爆炸限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HART
4.00
套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提供的LEL爆炸下限分析仪型号(VOCs色谱分析仪型号除外)在不同最终用户业绩均不少于2家,供货数量不少于2台。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
3.1.7 LEL分析仪必须具有主机失电、样品低流量以及火焰熄灭等故障诊断功能并具有安全型故障输出功能。在正常标定服务过程中不打开防爆箱可以进行标定维护操作。
3.1.8 LEL检测仪必须带SIL认证,且不低于SIL1。
3.1.9 投标方所供产品包括采样探头、预处理系统、分析仪(带防爆开关)、配电设备、载气系统(含传输 TUBE 盘管)、气源分配、标气系统以及所有的管路及各种附件,爆炸下限分析仪按需配置低氧装置保证在低氧工况下的正常运行,所投标产品应详细列出供货清单,列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及生产地等,并提供相应资料。进口仪表产品需要提供制造商官方发布的正式样本及选型资料,所供产品必须为在样本中有明确资料的成熟产品,同时提供制造商官方下载渠道以备查验。
3.1.10 在线LEL爆炸限分析仪名称必须为LEL专用分析仪器类,测量输出单位为%LEL,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测量原理为火焰温度(FTA)或FID检测技术+ FTA,对所有可燃气(包含H2S、CO、H2等)均有响应,并计算出气体%LEL爆炸限值,提供原厂相关证明材料。
3.1.11 LEL爆炸下限分析仪必须为原厂本体防爆,防爆等级至少满足2区IICT4,不接受外加正压防爆柜的形式。制造商提供的在线分析仪产品必须由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或PCECI或者IECEx认证体系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FM 等,防爆证书在有效期内;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或者NEMA 4X。
3.1.12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具有分析小屋集成能力的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授权文件。
3.1.13 LEL整个检测系统的响应时间必须不大于5秒(系统整体时间指样品从工艺取样到仪表给出读数的T90时间), LEL分析仪本体T90时间必须不大于1秒,投标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计算书。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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