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高桥有限公司在线氧分析仪0-25%1%隔爆型机柜+预处理系统+回收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上海高桥有限公司在线氧分析仪\0-25% 1% 隔爆型 机柜+预处理系统+回收系统(招标编号:NWZ240824-3809-0268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氧分析仪\0-25% 1% 隔爆型 机柜+预处理系统+回收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在线氧分析仪\0-25% 1% 隔爆型 机柜+预处理系统+回收系统
2.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10个分析仪机柜或分析小屋业绩,以及三年内不少于10台同型号的激光氧分析仪国内销售业绩(包含集成商提供的集成业绩),并提供业绩列表(标明型号、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及投用时间)。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需满足如下要求:
1)样品采用抽取式,且样品须返回管道进行回收。
2)预处理系统管接件等材质应为316L。
(2)分析仪必须满足如下技术参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激光等级IEC60825-1 Class 1,分析仪响应时间T90<5S,精度±0.5%FS,具备温压补偿功能;具有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Ex d II CT4;取得权威机构SIL2认证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5)若投标人为集成商,其投标的产品须取得制造商直接提供的授权书,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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