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应答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期间,具有1项及以上已实施完成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1项(跨度为36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监理等内容),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等内容)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进行谈判。 5.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0.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11.与采购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应答。 12.应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应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