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厂外水源专项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甘肃
-酒泉市
一、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酒泉玉能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厂外水源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厂外水源专项工程
2、招标编号: XBDLSJY-GC-JQYM-OQ-2024-012
3、招标范围: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厂外水源专项工程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设备运输及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配合招标人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
本区域范围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厂外生产补给水系统内的取水、输水及其相配套的系统,包含输水管线、管道沿线阀门井、排气井、泄水井等,范围由新建阀门井坐标:(X=4463594.81,Y=592974.33),至甘肃酒泉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厂界围墙一米处,坐标:(X=4469670.00,Y=609121.60)。
4、工期要求:
本标段计划于2024年9月20日开工,本标段计划于2024年12月2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之内;
(3)近5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本合同工程相似的工程业绩;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之内,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附承诺书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且同期内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附承诺书);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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