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处理生活垃圾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处理生活垃圾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处理生活垃圾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240713423 SXZB-2407172711JNF1727/01 ) , 已由 余吾热电公司会议纪要董事会 (2024)6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 采购人为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余吾热电公司现有员工 500余人,日产垃圾3方左右,为实现日产日清,改善厂区整体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对厂区内生活垃圾进行科学清理,确保公司环境干净整洁、正常运转。
2.2 采购范围: 余吾热电公司的生活环境进行美化,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处理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后 2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投标方负责每日垃圾日清日洁,每日两次清理、拉运垃圾,上午10点和下午14点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如遇重大检查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余吾热电公司完成突发清理垃圾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使用总质量 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经营的无需提供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8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清运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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