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网点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为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B-16-04A-2024-D-E18866),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18866
2.3 编号 : GD240360
2.4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取4-6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全省网点家具,包括新装修网点家具和存量网点维护的家具 ,合同期二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总预算:9953.80万元(含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 。
3.2 投标人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3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申明函)。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具有设计、生产和安装的能力与经验: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所有订单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银行营业网点家具类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约时间页、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3.5 投标人具有自用生产加工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指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或房屋土地使用证等、或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前签署的有效租赁合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前的租金发票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或租赁人必须为投标人。
3.6 投标人具备涵盖广东省全省的服务和配送能力(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7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8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9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0 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1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与中国建设银行过往同类型家具项目中,从未出现过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中投标人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7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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