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车辆段抛丸专用吊具(二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1
采购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车辆段零小物资采购第十一批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WTZB-TY2024-WLD-11 -2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2 | 抛丸专用吊具(二次)采购项目 | 第一名 | 需解锁 |
第二名 | 需解锁 | ||
第三名 | / |
1 、公示期自 202 4 年 8 月 21 日至 202 4 年 8 月 24 日 18 时止。
2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车辆段
详细地址:乌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站前街
邮政编码: 830023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代理机构:需解锁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 643 号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邮政编码: 830011
4 、 异议人提起异议 须 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6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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