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公司大唐江津燃机项目机组调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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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大唐江津燃机项目机组调试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江津燃机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关于江津燃机项目核准
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3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重庆江津燃
机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3:7,招
标人为大唐重庆江津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
程调试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09CQ-F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江津燃机项目机组调试技术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4 建设规模:1076MW。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暂定)。
2.6 招标范围:机组调试(详见合同附件 1 调试范围及工作内容)。
- 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
有已完成不少于 2 台套 F 级(350MW)及以上规模燃气发电机组调试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日)须具有不少于 2 台 F 级(350MW)及以上规模燃气发电机组调试项目负责人
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
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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