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青线茂县站新建行车公寓工程钢材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 川青线茂县站新建行车公寓工程 钢材采购 ,已于 2024年0 8 月 08 日 由项目部进行物资调查提报物资需求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成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服务地点: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川青线茂县站新建行车公寓工程位于川青线茂县站附近,在川青线茂县站社会停车场新建行车公寓 3057平方米。新做室外场地硬面、围墙、大门;配套电力、给排水、通信信息等工程。
本次采购该工程所需钢材暂定数量约 266 吨,实际所需钢材数量与暂定数量有所偏差,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甲方要求乙方供应到现场的数量、规格型号为准 。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3.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销售钢材或金属和建筑材料的资格。
3.2财务要求:采购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不少于1个本次采购产品或同类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 1) 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制度办法健全;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的采购申请人参与(须提供采购申请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申请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采购申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 3)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 4)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采购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 。采购申请人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与该项目劳务及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选(国有企业除外)。
4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
5.采购控价:钢材含税到场单价:网价+1 9 0元/吨。增值税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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