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2024-2026年全国主流城市渠道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2024-2026年全国主流城市渠道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1.招标条件
电建地产2024-2026年全国主流城市渠道集中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全国,具体地点以各项目合同签订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服务期限:73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25日。
2.4 招标范围:根据各区域渠道需求,对全国性渠道公司进行集采,为区域提供渠道集采服务。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产渠道拓客服务类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带客、中介、经纪人等)(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合同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禁用供应商,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依法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地产渠道拓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带客、中介、经纪人等)从业经验。
3.1.6 中标人数:中标入围单位数量3家 。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2024-2026年全国主流城市渠道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1.招标条件
电建地产2024-2026年全国主流城市渠道集中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全国,具体地点以各项目合同签订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服务期限:73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25日。
2.4 招标范围:根据各区域渠道需求,对全国性渠道公司进行集采,为区域提供渠道集采服务。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2.6.1 框架协议期限:集采期限为 2024 年至 2026 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2质量标准 : 合格, 符合甲方 要求 。
2.6.3 本次采购采用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招标方式(简称 “框架集采招标”)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招标人归集预期一定期限内的重复性采购项目或不同实施主体的同类采购项目的内容范围以及预计采购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框架协议中标入围单位( 3 家),并以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即集采合作协议)约定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质量标准、交易条件、协议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单位(即实际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具体项目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第一阶段形成框架协议中标入围单位中确定最终成交单位,签订具体项目 《 xxx项目 2 024-2026年全国主流城市渠道服务合同》 并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产渠道拓客服务类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带客、中介、经纪人等)(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合同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禁用供应商,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依法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地产渠道拓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带客、中介、经纪人等)从业经验。
3.1.6 中标人数:中标入围单位数量3家 。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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