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涪陵LNG二期项目导热油炉-重庆通汇圆筒加热炉3.5~4MWPN11~11.5320~340℃20#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涪陵LNG二期项目导热油炉-重庆通汇圆筒加热炉\3.5~4MW PN11~11.5 320~340℃ 20#(招标编号:NWZ240825-2101-02701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圆筒加热炉\3.5~4MW PN11~11.5 320~340℃ 2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圆筒加热炉\3.5~4MW PN11~11.5 320~340℃ 20#
1.000
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取得至少B级锅炉制造许可或有机热载体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应具有卧式圆筒导热油炉供货业绩至少1台;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满足近5年内要求)、技术协议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提供用户使用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须能体现连续运行2年及以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导热油炉燃烧器应具有低NOx燃烧的功能,且排放指标满足如下要求:保证炉膛出口NOx含量不大于30mg/Nm3,可采用烟气外循环(FGR)+烟气内循环(FIR)技术;在关闭FGR的情况下,应保证炉膛出口NOx含量不大于50mg/Nm3。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提供偏离表,若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只有在开标前经过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的偏离(偏离需要列入偏离表中)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直接否决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偏离不会影响设备的工艺性能和操作性能。
(3)投标人应承诺持有的技术为投标人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益(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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