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商品混凝土 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神湾镇5标段
本工程为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神湾镇),建设模式为 EPC+O模式,项目合作期共8年,其中施工前3年,运营期5年。本项目总体包含控源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活水循环工程、智慧水务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等。主要共新建污水管道及雨水管沟道约175km(不含DN200污水支管);底泥清淤和通沟污泥共约15.5万m³,进行污水管道清淤和检测预计65km;新建一体化污水水处理站3座,污水提升泵站8座;污水厂扩建2万m3/d处理规模;新建补水泵站11座,补水管线约18.5km。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
神湾镇 5标段:10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品种、数量等详见投标物资报价表)
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应该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质量验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资格报审需通过监理及业主批复。
2.2.2交付时间:暂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施工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中山市神湾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提供的物资产品能够满足买方现场需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8 10: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