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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车务段接发列车远程监控智能分析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

发布时间:2024-08-22
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车务段接发列车远程监控智能分析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74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车务段接发列车远程监控智能分析系统二次招标人为上局-金华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接发列车远程监控智能分析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有生产企业授权书),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率表)。 3.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今)不少于一份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4.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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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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