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裂解炉气枪框架协议燃烧器及配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扬子石化裂解炉气枪框架协议燃烧器及配件(招标编号:NWZ240912-4801-02671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烧器及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燃烧器及配件
350.000
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为了保证提供的炉配件能与在用物资互换使用,投标商需提供近年(2020年-2023年)石油化工行业与本次招标物资同类且至少15种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同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的物资名称、规格尺寸、材质等技术参数需与招标技术文件中物资供货范围内容一致。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25吨冲床,3000W激光切割机,100吨折板机,具有5吨及以上(单台)的桥式吊车,具有加工厚度12mm以上的剪板机、卷板机,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数控车床,铣床,钻床,弯管机等。提供设备清单和图片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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