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工电段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整治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四川
-凉山州
竞争性谈判
西昌工电段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整治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 DXNZBCD-LX-2024-457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昌工电段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整治工程已由成都局集团公司西昌工电段以《2024年7月3日西昌工电段第26次党政联席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成本资金,项目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比选代理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昌工电段管内燕岗、沙湾南、越西、普雄、冕宁、西昌、德昌、米易、攀枝花等地区。
2.2 建设规模:对西昌工电段管内燕岗、沙湾南、越西、普雄、冕宁、西昌、德昌、米易、攀枝花等地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进行整修,其中新建停车棚及充电设施19处,充电设施整修9处,停车棚内按规范配置灭火器等。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比选范围:西昌工电段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获取比选文件时已进入成都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信息库(尚未在库内的,可联系比选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且年度信誉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3.2 诚信要求。
3.2.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合作的。
3.2.2 本次比选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参选人依法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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