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生物质炊事采暖锅灶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003号-0801
项目名称: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生物质炊事采暖锅灶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800300
最高限价(元): 1800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生物质炊事采暖锅灶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706 预算金额(元): 1800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 ()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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