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石岛湾核电站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海工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山东
-威海市
华能核电公司石岛湾核电站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海工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2-347-01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公司石岛湾核电站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海工工程二标段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南偏东23公里处,西北距威海市约68公里,距烟台市约120公里,厂址以南为废弃盐田,南面4公里处为镆铘岛,西南及西面分别与东墩、所前王家相望,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公里,东部面向黄海。厂址中心坐标的地理位置为东经122°30′,北纬36°58′。扩建工程与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同属石岛湾厂址。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分两期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核准建设。一期工程靠近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方案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石岛湾核电站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海工工程二标段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1)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2)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9月30日。(3)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提前15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2.6 招标范围:排水北堤三段、排水南堤五段、养殖池围堤开口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海工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合同关键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或能够证明工程特征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材料均可)以及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1)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
(2)须取得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
(3)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海工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生产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合同关键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或能够证明工程特征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材料)以及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业绩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