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4-2025年度锅炉底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台州市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2024-2025年度锅炉底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2-344 )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台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4-2025年度锅炉底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浙江省 台州市;
2.2 规 模: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装机容量为2台1055MW机组,2台1000MW机组,为保证机组正常生产运行,4台机组运行发电产生的炉底渣已运输至电厂灰场区域,为保证锅炉底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且符合国家环保管控要求,现申请对2024-2025年度锅炉底渣进行综合利用处置;
2.3 标段划分 :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4-2025年度锅炉底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2.4 服务地 点 : 浙江省 台州市;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招标范围:负责对堆场指定区域的锅炉底渣进行外运处置并进行综合利用,预计年处置量约16万吨,最终根据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不保证足额兑现,负责保障作业区域安全储容,负责该区域环保及文明生产工作;
本合同为开口合同。若招标人在此期间销售时,则停止该时段锅炉底渣处置,由销售供应商销售运输;若未采取销售方式时,则继续由本合同中标单位负责处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锅炉底渣(灰渣)处置利用或购销合同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