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探伤室扩建项目辐射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 徐大堡核电探伤室扩建项目辐射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3EC-FW-GKXJ-24-3865
交货
/
服务时间:
2024
年
10
月
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交货
/
服务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核电施工现场
供货范围:
针对扩建的探伤室按照国家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形成辐射环评报告,并协助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更新。待项目建成之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质量要求:
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基本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8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近三年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业绩截图为准)应具有天然类放射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 3 个配套文件(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第 38 号)的要求,其中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且不得被信用平台列为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 2021 年 -2023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编制人员应具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在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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