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德颂御府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秦皇岛德颂御府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德颂御府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秦皇岛德颂御府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以东、赣江道以北。
2.2 项目概况: 秦皇岛德颂御府项目,其中住宅5栋,1#楼层高为6层,2#楼层高为5层,5、6#楼层高为17层,7#楼层高为16层,地下车库1层,3#配套用房3层,8#换热站1层,9、10#电力用房1层,4#门卫1层。
2.3 标段划分及施工批次:
本分包工程主要为 德颂御府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更多详尽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招标范围 : 供货(图纸标示的全部材料)和施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完成秦皇岛德颂御府项目园林工程售后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更多详尽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计划工期: 计划期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师、发包人要求为准,工程师有权在约定工期20%的范围以内要求加快工期,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满足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须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3.2 、 在最近三年【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为 人民币 500 万元(含) 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项目业绩 不少于 1 项 【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包括: 1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 )项目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最终结算证书】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 2021、2022、2023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 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 、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或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 、 投标人近三年来(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章,企业信誉状况)。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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