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房二环保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生产厂房二环保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4431202400056
项目名称:生产厂房二环保设备
采购单位: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货物
采购内容:项目名称:生产厂房二环保设备 项目规模:挤出机车间生产线车间按12条风量设计,现装9条挤出生产线、均化罐、注塑机3台、辅助设备间7个(预计2台马弗炉),生产工作过程中会产生较大量的油雾废气,本司十分重视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需经过滤收集起来,使过滤后的废气满足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项目实施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 报价人范围:国内 项目性质:环保设备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工期:合同盖章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所有内容的施工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
2、资质条件:
2.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2报价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2.3报价人需持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2.4报价人需提供在改性材料行业相关领域的竣工案例,且数量不得少于5个。 2.5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无在招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经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报价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人将不被接受。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报价。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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