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苏州站北二楼进站门斗布局改造及相关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方案消防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苏州站北二楼进站门斗布局改造及相关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方案消防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4-0717-GK)
苏州站北二楼进站门斗布局改造及相关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方案消防论证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苏州站北二楼进站门斗布局改造及相关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方案消防论证项目 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站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姑苏区 苏站路 27 号
2.2 项目内容:
1 、消防评估依据、评估安全目标及判据合理性分析、火灾场景设置分析设计、火灾荷载密度确定、烟气蔓延分析、人员应急疏散安全性分析、火灾危害和火灾风险的分析与评估、消防设计咨询与评价、提出消防策略和消防设施建议方案等。
2 、根据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原理,采用先进适用的计算分析工具和方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提供设计参数、方案,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等工作 。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内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能力对本项目提供消防评估服务;
3. 2 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以公司为主体进行专业注册(查询网址: ,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注册单位的类型应包含“消防安全评估”。
3.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社保关系证明),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 2021年和2022年 或 2022年和2023年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5 企业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方案制作及总体布署能力、具备工期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具备质量管理计划及保证措施、具备消防特殊设计或评估所用专业评估软件。
3. 6 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备消防安全评估类似项目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投标供应商 “黑名单”,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 3 )投标人近三年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不存在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4 )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5 )投标人 近三年 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 3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提供证明)。,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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