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城市消防设施新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城市消防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大厅(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3号楼104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S-[2024]026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城市消防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5745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5745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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