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智慧教育项目—智慧教育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XZC2024-065号
项目名称: 皮山县智慧教育项目—智慧教育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
最高限价(元): 25398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皮山县智慧教育项目—智慧教育提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次智慧教育提升项目主要包含维保服务提升和新建信息化业务系统两大块。1.维保服务提升包括皮山县智慧教育项目中软件系统和数据中心设备的维保服务、配套硬件的维修及637台班班通设备的延保服务;2.新建信息化业务系统具体包括智慧学校(共同体意识教育趣味闯关应用1套(区域)、数字博物馆1套(区域)、朗读平台1套(区域)、朗读亭3台、新高考管理平台1套(校)、智能班牌130台)、智慧教师(提质强师应用24套(校)、小学4-6年级学业质量信息化监测服务2年)、智慧学生(智慧心育平台1套(区域)、心理交互终端112台、心理减压小屋9间、智慧作业1套(校)。(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法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公司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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