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隔热服重型防化服公开招标隔热服连体式呼吸器内置式镀铝玻璃纤维+尼龙氯丁橡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安环部隔热服\重型防化服公开招标隔热服\连体式 呼吸器内置式 镀铝玻璃纤维+尼龙氯丁橡胶(招标编号:NWZ240830-1801-02701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隔热服\连体式 呼吸器内置式 镀铝玻璃纤维+尼龙氯丁橡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隔热服\连体式 呼吸器内置式 镀铝玻璃纤维+尼龙氯丁橡胶
45.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年(2023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的相关业绩,附汇总(包含序号、订单号、标的物数量、单价、金额、订单日期、合同签订单位)及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承诺:投标物资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中标后需派人员到买方对正确穿戴服装等进行培训,在接到买方现场服务要求后,须在8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不可抗因素除外)。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授权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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