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公司巴塘水电站厂房装修工程硫化橡胶地板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5-240334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巴塘水电站厂房装修工程 项目经理部 采购一批 硫化橡胶地板 , 采购物资拟使用 工程建设资金 用于本次询价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巴塘水电站位于川藏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左岸属四川巴塘县,右岸属西藏芒康县,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9级,其上游为拉哇水电站,其下游为苏洼龙水电站。本工程以发电为主,为二等大(2)型工程。正常蓄水位为2545m,总库容1.41亿m³,电站装机7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3.7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4500h。坝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巴楚河口(巴楚河入金沙江交汇处)上游的金沙江干流上,左岸为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827.4km,距康定县公路里程465km,距巴塘县城公路里程9km。
巴塘水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导流洞、挡水建筑物(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泄水建筑物(左岸开敞式溢洪道、左岸泄洪放空洞)、引水建筑物(左岸坝式进水口、明压力钢管)及左岸岸边发电厂房(地面主厂房、主变及GIS室、副厂房)、尾水渠和生态放水管。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公司 巴塘水电站厂房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 所需 硫化橡胶地板 。
2.3.采购数量:
2.4. 交货时间 : 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预计2024年10月供货结束。报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5.交货地点:四川省甘孜州巴塘 县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巴塘水电站厂房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6.质量技术要求:
硫化橡胶地板应满足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他质量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条款。
2.7.计量验收:
2.7.1 交货现场由项目部专职人员进行验收,以m 2 计量,以买方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7.2硫化橡胶地板质量验收标准按照第一章2.6条 及第三章质量技术条款 执行。
2.8.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8.1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每批次至少一式4份,买方2份,卖方1份,其中收货单位留存1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2至23日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8.2付款: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材料发票并效验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95%(节假日顺延),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每月挂账日期计算,在最后一批供货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 返还 (如遇项目停工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2.8.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货单价。
2.9报价要求:
2.9.1响应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2.9.2 报价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供货期间 综合交货单价为固定价, 不做任何调整。
2. 10.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 1 万元 。 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10.1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推荐品牌为:诺朴(NOPPE),诺拉(NORA),罗比(ROPPE)。未列明的品牌,需经业主单位审核后方能参与投标。产品取得2021年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提供硫化橡胶地板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2. 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 硫化橡胶地板 供货业绩(含生产厂家),在 2021 年至今的硫化橡胶地板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7:00 前 在平台。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平台(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16:00 前 登录平台(http://) 在线上传报价 ,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平台(http://)申报“水电五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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