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生产指挥中心改造项目(设备及装修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生产指挥中心改造项目(设备及装修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8489,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工程概况:神东煤炭生产指挥中心改造项目位于办公楼南侧裙楼,长 53m,宽34m,总占地面积约为1800㎡。包含调度指挥区、调度会议室、应急指挥室、茶水间、设备间、部门视频会议室、仪容仪表整理室、值班室。本次工程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装饰装修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采购范围:依据神东 煤炭生产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 和技术要求 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及装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
计划工期: 9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4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 月 。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办公楼南裙楼 。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且必须与官网查询一致。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调度指挥中心或应急指挥中心或视频会议中心建设工程业绩1份(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024年6月24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官方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 2 家单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以上人员岗位明确且不得兼任;③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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