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龙政采F2024-76C35-2
项目名称: 龙泉市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29820
最高限价(元): 1529820
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52982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 龙泉市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2.2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3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符合《安保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能对外提供有偿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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