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C座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QZB2024-CQ-080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该项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下载报告和()网站上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注:网站上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请选择近三年的日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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