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公告
2024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5 14: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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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19 14:30:00|
项目监管地:黄陂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00d90fdd4b80191210be2cd32a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6-2024-00499
3、项目名称: 2024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外包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0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0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具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出具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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