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新疆警察学院(米东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08-25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新疆警察学院(米东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塔山街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J-2024-0034
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米东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由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承修类四级(含)以上资质条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