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人民医院延寿县医共体平台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寿县医共体平台信息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29]ZLGC[CS]20240038
项目名称:延寿县医共体平台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38,568.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寿县医共体平台信息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238,568.60元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同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寿县医共体平台信息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之一的证件:一类:提供所报价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二类:供应商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2)本项目需配备2名项目经理,具体要求如下(如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配备1名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