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河道管理站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L-2024-HZ-132
项目名称:西乡县河道管理站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乡县河道管理站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3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河道管理站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河道管理站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本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8)、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开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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