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凤凰大道项目混凝土管及砖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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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凤凰大道项目混凝土管及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编号:SWFGS-2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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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凤凰大道项目,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设备物资供应中心作为招标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混凝土管及砖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凤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横沥镇及珠江街,主线整体呈南北走向
,北起市南路,南至珠江大道。支线珠江大道改造范围从苏下路至凤凰大道。本项目为凤凰大道进港大道(不含该节点)~凤凰一桥段施工内容,
起止里程FHK3+540~FHK5+520,道路总长约1.98km,包含5个节点。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混凝土管及砖包件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2.2生产能力:制造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2.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混凝土管包件、砖包件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
币,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3.2.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如供货合同(需附一张与合同对
应的发票)等。
3.2.5质量保障: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1个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试验报告。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1个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
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物资招标、供应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
3.2.7其它要求:代理商在资格声明中填制7.2和7.3表,经销商在资格声明中填制7.4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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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753971724638033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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